终于看完了[Fahrenheit 451]这本书,这本书可让我回味了很久,不愧为经典啊。
看到其半段的时候,不是很喜欢,觉得故事很拖沓,而且用词太fency,有种用抒情小说的文笔来写科幻的感觉。但越到后面越有意思,高潮的时候还是挺紧张的。后来又看到编后语,发现作者Ray Bradbury真的是一个非常非常非常爱书的人。他不仅爱读书,还爱写书,他更爱的是书所包含的精神。书带给人的自由意志和思维乐趣是其他任何东西都不可替代的。这本他的经典大作是很具有讽刺意义的,一个这么爱书的人写的却是一个关于烧书的故事(有点像秦始皇那时候的焚书坑儒)。尽管他写这本书是在50年前,但他书中描述的种种却与现在的世界不谋而合。Ray Bradbury,很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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