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六一儿童节,小时候的惨痛记忆不由浮上眼前。
每次儿童节的时候,老师总发给独生子女们五块钱的过节费,据说是因为他们符合国家政策,是好孩子(那时候独生子女还是不多的)。可惜我有一个哥哥,所以这五块钱是从来没有拿到过。那时候五块钱可以买好多好东西了,学校门口的卖小块糖的铺子,5分钱一块糖,好吃的很。好羡慕啊,每次别人排队领钱,我总尝试混进去,但每次都被发现,很不爽。不爽之余就生怨恨,恨我哥啊,总盼着我父母把我哥送人什么的,把这个念头尝试着和父母沟通了一下,结果他们反而扬言要把我处理掉,就吓得不再多言。
所以以后每年的六一,就只能眼巴巴的看着那些独生子女们开心鼓舞的样子,第一次感觉到二等公民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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