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29, 2005

话说“抵制日货”(1)

最近抵制日货的风潮是越刮越盛,光“如果你不怎么怎么着,你就不是中国人”的email就收了若干封。(我最烦这个了,我是不是中国人还用你写封email来告诉我??Who the fuck do you think you are?) 本来一直忍着不打算发表任何意见,总觉得不论我说什么都没什么用,谁也改变不了谁。但今天实在忍不住了,还是写一点自己的感想吧,希望我的小读者们也能够听到一些不同的声音。

先声明一下,我以下关于抵制日货的观点与日本本身没有太大关系(换成美货,欧货其实都行)。对日本政府的所作所为(包括二战时期的暴行,现在的修改教科书,以及这次入常的举动等)应不应该报复,如何报复等讨论不是我这系列文章的中心(以后我会再写这方面的文章)。现在我只是希望通过纯粹经济上来讨论一下“抵制日货”的可操作性。

“抵制日货”看上去是个非常直观,非常清晰的行动指南。它的核心思想就是抵制,对象是日本商品,通过对日本商品的打压,从经济上给予日本政府沉重打击,最终达到我们的政治诉求(要求日方对二战恶行的道歉赔偿等等)。这个政治性很强的经济纲领里包含了四个假设:(1)日本商品是可以加以确认并进行抵制的,(2)抵制日本商品可以对日本经济实施有效打击,(3)经济上的打击有足够杀伤力,可以迫使日本政府改变目前的某些认识和做法,(4)抵制日货过程中的收益(政治上获取的满足感,经济上间接支持民族产业,国内矛盾对外转移等等)大于成本(包括对本国公民的伤害,日本方面的报复,由于反日导致的社会动荡,国际外交上的孤立等等)。

如果以上四条中任何一条不成立的话,“抵制日货”这个响亮的口号就是劳民伤财的瞎扯蛋。现在就让我们一条一条的来分析一下,看看这四个假设到底成不成立:

(1)日本商品是可以加以确认并进行抵制的

我认为日货是个无法清晰确认的概念,所以第一条假设不成立。

以现在世界一体化的程度来看,你真的很难说什么是日货,什么是中货,或者什么是美货。一辆宝马轿车所采用的180多个零部件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你说这到底是什么货?德国货?还是联合国货?

如果你实在要分商品的国籍,我大致上能想到三种方法:原产地原则,股权原则,以及最大利益者原则。

原产地原则:很简单,你看这个商品背后怎么写的,Made in China就是国货,Made in Japan就是日本货,一目了然。
股权原则:看到底净收入(Net Income)分成比例如何,也就说看到底谁拥有最多的股份。如果某国公民(或法人)是控股了一间公司最多的股票,那么这间公司的产品就算某国货。但现实生活中,对于绝大多数的跨国公司而言,其控股人是数不胜数的(比如通用汽车,如果你拥有1%的股票,你就能排上Top 20的股东),这么多控股人的国籍是极其难以统计的。如果再算上股票市场每天交易状况,很可能今天是日本人拥有最多股份,明天就是美国人了,到头来你还是一头雾水。
最大利益者原则:看到底销售(Revenue)的收入分成比例如何,如果某国公民(或法人)在收入里赚的最多,那就是这个国家的商品。比如说,你从深圳Walmart买100块钱的商品,尽管Walmart是美国公司,你买的商品不一定是美国货。如果100块钱里中方的供货商拿了60块,在商场里上班的深圳人拿了20块,深圳市政府拿了15块(Walmart向政府缴纳的商店地皮租赁费,水电开支等等),最后赚的5块由美国的股东获得。由此可见这100块钱里,中国人是拿了最多利益的,所以这100块钱的商品应该算中国货。可是这已经是个简单化的例子了,如果我们再细分其中这中方供货商的60块钱的成分(中方也许有外国股东,或者聘用了外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那你算一辈子都算不清。
其他考虑因素:目前而已,我只从公司收入(Net Income, Revenue)方面考虑,如果考虑公司债务人的因素(debt holder, corporate bond holder),那涉及面就更广,更复杂。比如说GM(通用汽车)吧,如果他倒闭了,谁会哭得最凶?公司股票持有者?发给公司贷款的银行?买了GM债券的共同基金?投资银行?GM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同时GM的倒闭肯定让Ford公司的投资者感到不安,甚至使整个美国股市,债市都感到不安,导致股市大跌,债市崩盘,呵呵,所有金融机构都要哭了。所有相关金融机构又都包括各式各样的中国人,美国人,日本人,法国人,英国人。。。。。所以,像GM这种公司如果倒了,感到切肤之痛的远远不局限于美国人。

现在我来通过以下五个商品来说明三种分类方法的区别:

商品一:Toshiba在天津生产组装的Toshiba笔记本电脑
原产地原则:中国货(Made in China)
股权原则:日本货(假设日本人握有Toshiba最多的股份)
最大利益者原则:美国货(每买出一台100块钱的电脑,Intel,AMD,Nvidia,Rambus等美国半导体零部件供应商会拿走60块钱,天津市政府和天津的工人会拿走35块钱,Toshiba的股东大约会拿5%)

商品二:中国广州本田汽车厂成产的广本轿车(中日合资,中方50%的股份,日方50%股份)
原产地原则:中国货
股权原则:中国/日本货(抛硬币吧)
最大利益者原则:中国货(如果广本由于长期亏损倒闭了的话,中国人会承受最大的痛苦,包括广本的工人,广州市政府,和广本的中方股东。)

商品三:中国一汽生产的Mazda轿车 (中方控股)
原产地原则:中国货
股权原则:美国货(Mazda是美国福特控股的企业。如果你还要考虑福特的控股结构的话,就太复杂了,这里我假设福特为美国企业)
最大利益者原则:中国货(和广本一个道理)

商品四:Sony Pictures Classics在北美distribute的电影Kung Fu Hustle (功夫)
原产地原则:中国货
股权原则:日本货
最大利益者原则:不知道。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例子。这取决于周星驰和Sony的合同了。如果合同规定:Sony支付100万美金购买发行权,然后所有收入70/30(Sony/周星驰)分。这样的话,当北美票房小于500万的时候,周星驰是最大利益获得者;当北美票房超过500万的话,Sony就是变成了最大利益者。 同时还要取决于美国本土电影院的分成情况,所以也有可能是美国货,毕竟放映的电影院都是美国人开的。

商品五:Sony公司即将推出的PlayStation 3
原产地原则:很可能是某一个亚洲国家,xbox就是新加坡代工的
股权原则:日本货 (Sony应该是日本人拥有的吧)
最大利益者原则:不知道。这是一个更加复杂的例子。PS3用的计算单元(CPU)是IBM, SONY, & Toshiba共同研制的, IBM肯定是大东家,并且芯片制造由IBM和Toshiba两家的芯片厂生产。图形单元 (GPU)是Nvidia(美国公司)设计的,由IBM生产。光驱是blue-ray,是Sony支持倡导的一种新型格式。每卖一台PS3,SONY肯定是亏损的,成本起码要超出售价100到200美金。硬件上的亏损,从软件上赚回来,这是game console的不变定律。如果单从硬件上考虑,最大利益者很可能是IBM,Nvidia等美国公司,或者是组装国(新加坡什么的)。如果从长期来看,如果硬件卖得好,导致软件上成绩卓越,Sony应该是最后的赢家。但如果你只买硬件,死活不买游戏,Sony就很伤。

从以上五个例子可以看出,对于绝大多数的商品而言,你是根本无法辨别这是什么货。因为我们缺乏系统地衡量标准,而且就算有一个比较完善的标准,由于实际上的操纵性,我们还是无法得出有效的结论。在目前这个经济大熔炉里,传统上的地域国界在商品领域已经不再存在。技术,人员,资金,和原材料的流动与交换是每日愈盛。在目前这个分工极其细致的商品领域里,早已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资本这种国际贸易的血液又是见缝插针,无孔不入的,你根本无法把它单独区分开来。真正意义上的纯种“日货”是必须要挑着灯笼去找的。所以说日货根本上就是一个很缥缈的概念,当你闭着眼睛抵制某种“日货”的时候,你真的不知道你在到底损害谁的利益。

2 comments:

eighthday said...

Part (2), part (2), please...

GTR said...

hey.. I got a real job to do in the real life... Blogging doesn't pay well as the last time I checked... hahaha... patience is a virt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