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29, 2005

话说“抵制日货”(1)

最近抵制日货的风潮是越刮越盛,光“如果你不怎么怎么着,你就不是中国人”的email就收了若干封。(我最烦这个了,我是不是中国人还用你写封email来告诉我??Who the fuck do you think you are?) 本来一直忍着不打算发表任何意见,总觉得不论我说什么都没什么用,谁也改变不了谁。但今天实在忍不住了,还是写一点自己的感想吧,希望我的小读者们也能够听到一些不同的声音。

先声明一下,我以下关于抵制日货的观点与日本本身没有太大关系(换成美货,欧货其实都行)。对日本政府的所作所为(包括二战时期的暴行,现在的修改教科书,以及这次入常的举动等)应不应该报复,如何报复等讨论不是我这系列文章的中心(以后我会再写这方面的文章)。现在我只是希望通过纯粹经济上来讨论一下“抵制日货”的可操作性。

“抵制日货”看上去是个非常直观,非常清晰的行动指南。它的核心思想就是抵制,对象是日本商品,通过对日本商品的打压,从经济上给予日本政府沉重打击,最终达到我们的政治诉求(要求日方对二战恶行的道歉赔偿等等)。这个政治性很强的经济纲领里包含了四个假设:(1)日本商品是可以加以确认并进行抵制的,(2)抵制日本商品可以对日本经济实施有效打击,(3)经济上的打击有足够杀伤力,可以迫使日本政府改变目前的某些认识和做法,(4)抵制日货过程中的收益(政治上获取的满足感,经济上间接支持民族产业,国内矛盾对外转移等等)大于成本(包括对本国公民的伤害,日本方面的报复,由于反日导致的社会动荡,国际外交上的孤立等等)。

如果以上四条中任何一条不成立的话,“抵制日货”这个响亮的口号就是劳民伤财的瞎扯蛋。现在就让我们一条一条的来分析一下,看看这四个假设到底成不成立:

(1)日本商品是可以加以确认并进行抵制的

我认为日货是个无法清晰确认的概念,所以第一条假设不成立。

以现在世界一体化的程度来看,你真的很难说什么是日货,什么是中货,或者什么是美货。一辆宝马轿车所采用的180多个零部件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你说这到底是什么货?德国货?还是联合国货?

如果你实在要分商品的国籍,我大致上能想到三种方法:原产地原则,股权原则,以及最大利益者原则。

原产地原则:很简单,你看这个商品背后怎么写的,Made in China就是国货,Made in Japan就是日本货,一目了然。
股权原则:看到底净收入(Net Income)分成比例如何,也就说看到底谁拥有最多的股份。如果某国公民(或法人)是控股了一间公司最多的股票,那么这间公司的产品就算某国货。但现实生活中,对于绝大多数的跨国公司而言,其控股人是数不胜数的(比如通用汽车,如果你拥有1%的股票,你就能排上Top 20的股东),这么多控股人的国籍是极其难以统计的。如果再算上股票市场每天交易状况,很可能今天是日本人拥有最多股份,明天就是美国人了,到头来你还是一头雾水。
最大利益者原则:看到底销售(Revenue)的收入分成比例如何,如果某国公民(或法人)在收入里赚的最多,那就是这个国家的商品。比如说,你从深圳Walmart买100块钱的商品,尽管Walmart是美国公司,你买的商品不一定是美国货。如果100块钱里中方的供货商拿了60块,在商场里上班的深圳人拿了20块,深圳市政府拿了15块(Walmart向政府缴纳的商店地皮租赁费,水电开支等等),最后赚的5块由美国的股东获得。由此可见这100块钱里,中国人是拿了最多利益的,所以这100块钱的商品应该算中国货。可是这已经是个简单化的例子了,如果我们再细分其中这中方供货商的60块钱的成分(中方也许有外国股东,或者聘用了外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那你算一辈子都算不清。
其他考虑因素:目前而已,我只从公司收入(Net Income, Revenue)方面考虑,如果考虑公司债务人的因素(debt holder, corporate bond holder),那涉及面就更广,更复杂。比如说GM(通用汽车)吧,如果他倒闭了,谁会哭得最凶?公司股票持有者?发给公司贷款的银行?买了GM债券的共同基金?投资银行?GM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同时GM的倒闭肯定让Ford公司的投资者感到不安,甚至使整个美国股市,债市都感到不安,导致股市大跌,债市崩盘,呵呵,所有金融机构都要哭了。所有相关金融机构又都包括各式各样的中国人,美国人,日本人,法国人,英国人。。。。。所以,像GM这种公司如果倒了,感到切肤之痛的远远不局限于美国人。

现在我来通过以下五个商品来说明三种分类方法的区别:

商品一:Toshiba在天津生产组装的Toshiba笔记本电脑
原产地原则:中国货(Made in China)
股权原则:日本货(假设日本人握有Toshiba最多的股份)
最大利益者原则:美国货(每买出一台100块钱的电脑,Intel,AMD,Nvidia,Rambus等美国半导体零部件供应商会拿走60块钱,天津市政府和天津的工人会拿走35块钱,Toshiba的股东大约会拿5%)

商品二:中国广州本田汽车厂成产的广本轿车(中日合资,中方50%的股份,日方50%股份)
原产地原则:中国货
股权原则:中国/日本货(抛硬币吧)
最大利益者原则:中国货(如果广本由于长期亏损倒闭了的话,中国人会承受最大的痛苦,包括广本的工人,广州市政府,和广本的中方股东。)

商品三:中国一汽生产的Mazda轿车 (中方控股)
原产地原则:中国货
股权原则:美国货(Mazda是美国福特控股的企业。如果你还要考虑福特的控股结构的话,就太复杂了,这里我假设福特为美国企业)
最大利益者原则:中国货(和广本一个道理)

商品四:Sony Pictures Classics在北美distribute的电影Kung Fu Hustle (功夫)
原产地原则:中国货
股权原则:日本货
最大利益者原则:不知道。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例子。这取决于周星驰和Sony的合同了。如果合同规定:Sony支付100万美金购买发行权,然后所有收入70/30(Sony/周星驰)分。这样的话,当北美票房小于500万的时候,周星驰是最大利益获得者;当北美票房超过500万的话,Sony就是变成了最大利益者。 同时还要取决于美国本土电影院的分成情况,所以也有可能是美国货,毕竟放映的电影院都是美国人开的。

商品五:Sony公司即将推出的PlayStation 3
原产地原则:很可能是某一个亚洲国家,xbox就是新加坡代工的
股权原则:日本货 (Sony应该是日本人拥有的吧)
最大利益者原则:不知道。这是一个更加复杂的例子。PS3用的计算单元(CPU)是IBM, SONY, & Toshiba共同研制的, IBM肯定是大东家,并且芯片制造由IBM和Toshiba两家的芯片厂生产。图形单元 (GPU)是Nvidia(美国公司)设计的,由IBM生产。光驱是blue-ray,是Sony支持倡导的一种新型格式。每卖一台PS3,SONY肯定是亏损的,成本起码要超出售价100到200美金。硬件上的亏损,从软件上赚回来,这是game console的不变定律。如果单从硬件上考虑,最大利益者很可能是IBM,Nvidia等美国公司,或者是组装国(新加坡什么的)。如果从长期来看,如果硬件卖得好,导致软件上成绩卓越,Sony应该是最后的赢家。但如果你只买硬件,死活不买游戏,Sony就很伤。

从以上五个例子可以看出,对于绝大多数的商品而言,你是根本无法辨别这是什么货。因为我们缺乏系统地衡量标准,而且就算有一个比较完善的标准,由于实际上的操纵性,我们还是无法得出有效的结论。在目前这个经济大熔炉里,传统上的地域国界在商品领域已经不再存在。技术,人员,资金,和原材料的流动与交换是每日愈盛。在目前这个分工极其细致的商品领域里,早已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资本这种国际贸易的血液又是见缝插针,无孔不入的,你根本无法把它单独区分开来。真正意义上的纯种“日货”是必须要挑着灯笼去找的。所以说日货根本上就是一个很缥缈的概念,当你闭着眼睛抵制某种“日货”的时候,你真的不知道你在到底损害谁的利益。

Thursday, April 28, 2005

职业对业余

昨天晚上去健身房打了一会儿篮球,这可是自去年入冬以来第一次打,手早就痒痒的不行了。结果我打得很滥,不光投不准,跑不动,就连trash talking这项绝活都没有发挥出来,非常有失水准,呵呵。但总体来说还是觉得非常爽的,吱吱扭扭的木地板,室内场地运球时发出的回声,以及湿乎乎的身体碰撞都让我兴奋不已。This is BASKETBALL time!!!

和我们一起玩的有一个黑人小伙,巨猛。个子不是特别高,大约一米八的样子,但不论干什么都有板有眼的,很有大将之风。能抢篮板,能扣篮,运球运的眼花缭乱,而且中投奇准,10发9中那种,看得我眼睛都直了。我一看就觉得他肯定打过是校队的,不是高中就是大学的,后来一问,果然如此,他以前是Princeton大学校队的控球后卫。我听后不禁倒吸口凉气,这些职业(半职业)的选手真不是吃素的。职业和业余, 那真是天壤之别啊。

其实不仅是篮球,什么东西都是这样,职业和业余的距离都是应该以光年来计算的。哪怕不说这些靠身体素质吃饭的项目,就连一些你觉得不是很talent demanding的项目,业余选手都没得玩。打游戏都是这样,网上那些职业选手能打得你一边哭一边找火机自焚,一点都不夸张。打扑克也是啊,职业玩家一看你就知道你手里是什么牌,有没有bluff,感觉上就像你摊着牌跟人打似的。就连吃饭我们都没得比,职业选手最牛的能在15分钟内吃50多个热狗,我估计就是撑死吃7个,拿杆枪顶着脑袋吃10个,就算你要活生生剁了我也吃不了15个的那种。所以我还是比较佩服那些职业选手的,不论什么项目,只要是别人是职业选手,你业余的玩家就怎么练都不成,呵呵。

Monday, April 25, 2005

Why am I here?

Haven’t written anything for a long time. Not that I don’t have anything to say, hehe, if you know me in person, you definitely know what I mean. But I have been doing some thinking lately, “Can my Blog be truly meaningful? i.e., can my thoughts/ideas make this world a better place?” Please, don’t laugh, I am dead serious.

I have to admit that I am still an idealist to some degree. I still have the dream to build a better world. I like to see people laugh and I hate to see those nasty things out there. When I start this Blog, I have a secret agenda. (Heehee, again, don’t laugh…) I want to influence others through my writing and to somehow make this a slightly better world. (Similar to what Ender’s Brother and Sister, Peter and Valentine, did in the book … of course, to a lesser degree.) I have strong beliefs in certain things and I want others to share such beliefs. I hope that my Blog can be relevant and thought-provoking and somehow bring some good to this world.

However, I am not too sure about it now. I still have things to say but I really don’t know if words alone will change anything in any noticeable way. People don’t change and they will keep believing what they choose to believe till they die. For example, I have so much to say about this “Anti-Japanese Products Movement” in China, but I didn’t write anything at all. NOTHING. ZERO. EMPTY. The reason is simple: I really don’t believe my writing will change this irrational movement in any material way. I don’t even think people care what others have to say. After witnessing some heated discussion on various BBS forums, I noticed that people take way more pleasure and interests in name-calling and cursing than anything else. I suddenly realized the fact that I simply can’t convince anybody for anything. This fact really hurts me. The world is a darker place than I thought and you can simply do nothing about it.

Should I keep writing, even if it doesn't do anything? I don’t know. I really don’t.